怎樣安全使用農藥?為了防止農藥中毒和污染農副產品事故的發生,國家頒發了《農藥安全使用規定》,明確規定了各類農藥的使用范圍,除了應嚴格按照“規定”執行外,還應特別強調:
1.高毒農藥,不準用于防治人、畜身上的寄生蟲、害蟲和皮膚病,不準用于蔬菜、水果、茶葉、桑樹、中藥材等作物。除殺鼠劑外,也不準用于毒鼠。3911乳油只準用于拌種,嚴禁噴霧使用。呋喃丹顆粒劑只準用于拌種、用工具溝施或戴手套撒毒土,不準兌水后噴霧。氟乙酰胺禁止在農作物上使用,也不準做殺鼠劑。
2.高殘毒農藥,666、滴滴涕,國家已禁止使用,氯丹只準用于拌種,防治地下害蟲。氯丹、毒殺芬不準在蔬菜、果樹、茶樹、中藥材、煙草、咖啡、花椒、胡椒等作物上使用。
3.殺蟲脒,禁止在糧食、果樹、油料、蔬菜、茶葉、藥材、煙草、甘蔗、甜萊等作物上使用。只能用于防治棉花紅蜘蛛等,并應控制使用次數與用量。噴霧時,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觸藥液。
4.嚴格禁止用農藥毒殺魚、蝦、青蛙和鳥獸。
5.嚴格選擇施藥人員,合理安排施藥時間。
①施用劇毒農藥,必須選用工作認真負責、身體健康,并經過技術訓練、掌握了農藥知識的成年人擔任。體弱多病,患精神病、皮膚病未愈,少年、老年和婦女在孕期、經期及哺乳期,均不準參加施藥。
②施藥人員如果有頭疼、頭昏、惡心、嘔吐等現象,必須立即離開工作地點,脫去污染衣服,洗凈手、臉等污染部位,立即送醫院診治。
③高溫天氣容易引起農藥中毒。盛夏施藥應安排在早晨和晚間進行,不要在中午高溫下噴藥。每天操作不宜超過6小時。施用劇毒農藥應輪流換班,不宜連續操作超過3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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